女王的丈夫就要复杂得多了。第一种称呼是“jure uxoris king”。jure uxoris是拉丁语,意思是“因其妻而具有的权利”。这种“国王”是在妻子成为女王后得到加冕的,他们与女王共同统治这个国家,相当于是共治者。他们正式被称为“某某几世”,可以以君主的身份被正式载入史册。但一旦妻子去世,他们就会丧失权力,王位将由女王的继承人继承。最典型的例子是卡斯蒂利亚女王伊莎贝尔一世的丈夫费迪南二世。他因为妻子的缘故成为了jure uxoris king of Castile,卡斯蒂利亚的共治国王。但伊莎贝尔一世在1504年死后,胡安娜一世继承卡斯蒂利亚王位,他就只是阿拉贡国王了。
不过也有例外。波兰女王雅德薇嘉死后,她的丈夫亚盖洛二世就成了波兰国王,独自统治波兰。葡萄牙的情况更是搞笑。只有当女王生下孩子,她们的丈夫才能被加冕为jure uxoris king。玛丽亚一世即位时已经有了儿子,所以她的丈夫就成了佩德罗三世;玛丽亚二世登基时还没有孩子,所以直到孩子出生她的丈夫才变成了费迪南二世。
维多利亚的丈夫阿尔伯特被封为“prince consort”。发明这个称谓的原因是,传统上人们认为king比queen高一级,但女王的丈夫应该比女王低一级,所以选择了prince这个词。阿尔伯特因此被称为“亲王”。伊丽莎白二世效仿维多利亚,给丈夫菲利普一个“prince of the United Kingdom”的称号。
以上是兄弟我对王和皇的一点浅见。大家一起讨论下吧。这种事,还是挺有意思的。东亚就算了吧。中国自汉代七国之乱后,就不再有真正意义上的“封建”了。东面的日本,我就对战国时期有些了解。但那没权力的天皇和从属关系理不清的将军、古河公方、关东管领,我是弄不明白的。朝鲜?嘛东西?棒子型的东西是木有人权滴。。。。。其实是俺没心情去了解“朴正欢”或是king had fucked及king is fucking及king is fucking EN!!! 作者: icebroad 时间: 2012-10-2 01:59
英国女王的那个所谓的中文称为英国女皇的问题,一个是香港当时的称呼,广东话中"王"与"皇"发音是相同的,结果香港人当时没注意这个问题,然后就变成印度独立后,也还是称呼为女皇了= =另一个就是这个"女皇"或者"皇帝"本身指的是印度的莫卧尔帝国而言的,英国当时必须得到这个称号,那可以在法理上统治印度,而英国本身的称呼一般是"女王"(Queen)或者是"国王"(King)。说个有意思的事,那就是当时没有印度的皇冠时,英国的女王或者国王,签名时只能用R,而在有了印度的皇冠后,签名才可以用的RI,因为R这个词是个拉丁词,是拉丁语rex(国王)和regina(女王)的缩写,而I,当然就是印度皇帝(Emperor of India)或者印度女皇(Empress of India)的缩写了。对了,说到印度皇帝这个词,我需要指出的是,有些人认为古代印度的孔雀王朝时期的阿育王那种也可以称为印度皇帝,那其实是错误的,这个称呼的本身只是印度的莫卧尔王朝才有的= = 作者: icebroad 时间: 2012-10-2 02:12 标题: 回复 5楼 的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