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清洁工捡一纸箱拟判无期,局长嫖宿幼女不构成犯罪,想得通吗?

0
清洁工捡黄金的事是今年春天的事情,量刑较重,那女清洁工挺冤的,当时她把那黄金工艺品当成普通的饰品,还当做玩具送给了邻居的孩子几件,这说明她确实不知这箱东西是价值不菲的黄金,可是量刑的时候,看来这一条并没当做依据而被法院采纳。而那国税局的局长买处的事确实没听到过,如果真有其事,那位局长大人是罪不可赦。各位狼友们都知道,如果普通的民众嫖娼被抓,重则拘留十五天,轻则罚款五千。作为一个国家干部,居然以六千元的价格买处{不知他每月收入是多少?能否真的舍得从自己的腰包掏这笔费用?},不知道国家的法律对这些权势人物嫖娼该如何处罚?而且与他发生关系的是个末满十四岁的少女,依据中国刑法,与末满十四岁的少女发生两性关系,不管对方在什么原因下发生关系的,都已构成犯罪,以强奸幼女罪处以七年以上的刑罚,情节严重的,可判处死刑。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好色秦羽 金币 +6 回复认真,鼓励! 2009-10-7 09:26

TOP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3-23 16:18